问题 | 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
释义 | 一、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而刑事诉讼之后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效内,均可提起。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组织独立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审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审判庭一并审理,不需另行组织合议庭审理。 二、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害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网提醒您,从规范性质上看,该款规定属于授权性法律规范,不是禁止性规范,法律只规定了被害人有权主张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并未禁止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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