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是否符合承包建筑工程的要求 |
释义 | 一、个人是否符合承包建筑工程的要求 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承包建筑工程的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 2.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分和认定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的区分和认定: 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多相似性,特别是当事人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进行转包或者挂靠。比如对外均是以建筑企业的名义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建筑企业均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或者利润。但是,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法律性质完全不同,内部承包是非法律禁止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而转包和挂靠均为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而内部承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内部承包合同为有效合同。 区分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行为主要依据以下两点: 1.内部承包中承担施工的是承包人下属分支机构或者企业职工;而转包、挂靠的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要认定是否为内部承包行为,首先判断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是否为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者企业员工。是否为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很容易判断,判断是否为企业员工一般以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发放证明、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注册单位等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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