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
释义 | 一、二手房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二手房质量问题找出卖人解决。 出卖人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质量问题的,由买受人对告知部分的房屋质量负责。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时限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二手房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付物业费。拒绝交物业费是违法的,除非物业合同终止,业主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否则,业主都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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