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量刑对于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为 |
释义 | 一、如何量刑对于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为 行为人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是对行为人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我国毒品犯罪都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三、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的情况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的情况有: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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