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因素可以作为认定无劳动能力的依据 |
释义 | 一、哪些因素可以作为认定无劳动能力的依据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认定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如下: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无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三、工伤后无劳动能力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依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支付伤残津贴等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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