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问题的处理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取得财产的一方要返还财产,造成无过错方损失的,过错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 以下情况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 1.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4.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提供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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