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企挪用资金罪标准 |
释义 | 一、私企挪用资金罪标准 挪用私人公司的资金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挪用资金数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第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二、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最低几年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最低为十年。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此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律网提醒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挪用资金罪会被刑拘多久 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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