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构成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构成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民事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 三、民事诉讼法院调解流程 民事诉讼法院调解流程如下: 1.调解开始,调解开始前,负责调解的审判员告知当事人; 2.调解进行,在调解的过程中,针对双方的矛盾和相关证据事实,审判员依法进行调解; 3.调解结束,调解结束达成意见的,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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