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实现转让后是否生效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合同实现转让后是否生效 生效。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合同需双方达成合意。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无效有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 1.股权转让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如何撰写股权转让合同书 股权转让书的写法:首先,写明股权转让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标的股权以及其所属公司的基本信息。其次,写明股权转让方式、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最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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