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期限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期限有何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时间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30%。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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