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的 |
释义 |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的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年限为70年,产权年限届满到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法律网提醒您,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 三、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 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6.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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