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
释义 | 一、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那里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所需材料是什么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服该如何处置 法律网提醒您,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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