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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后能后悔么
释义
    一、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后能后悔么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后一般不能后悔。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
    二、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要怎么办理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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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