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究自然人股东的权益与义务 |
释义 | 一、探究自然人股东的权益与义务 股东权益包含如下具体内容: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 5.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义务有如实出资,不抽逃出资,不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 二、如何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法律网提醒您,维护股东权益的方式有: 1.股东行使查阅、复制权,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股东权利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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