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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
释义
    一、哪个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
    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一般是在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至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犯罪,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二、刑事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吗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未到庭的,不影响宣判的进行。还有如果涉嫌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也属于不公开宣判和审理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三、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检察院需要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如果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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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