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怎么办 |
释义 | 一、婚姻无效财产分割怎么办 进行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的办法: 1.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判定婚姻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宣判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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