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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差异
释义
    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差异
    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差异:
    1.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劳动仲裁是适用调解,仲裁是有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
    2.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
    3.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劳动仲裁的程序集中体现了自愿的原则;
    4.劳动监察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
    5.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主动收集证据;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收集证据;
    6.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效是两年;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一年。
    二、劳动仲裁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作出裁决。
    
    三、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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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