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的书写要点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的书写要点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二、有限公司监事可以股权转让吗 法律网提醒您,有限公司监事可以转让股权。公司内部转让股权,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1.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 对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管股东是否转让股权,公司的负债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担,与股东无涉,与股权转让与否无涉。 2.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 虽然公司债务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但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区分公司债务的不同情形,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置。出让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如实披露目标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让受让方充分预判风险,作出受让与否及合理价值判断的选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当注意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债务分担问题。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仍应十分重视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公司债务分担问题。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成为受让方追偿的制胜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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