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性质解读 |
释义 | 一、出让动迁房的产权性质解读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可能是商品房,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产权。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动迁房买卖流程详解 买卖动迁房一般的流程如下: 1.双方协商确定房屋价格、过户期限等事项;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款; 4.申报交易价格;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三、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动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下:要求所有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否则将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其他共有人委托一人办理的,应该要出具一份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者聘请律师见证。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如果卖方在准备生产证书时不配合,将承担法律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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