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应当如何处理户口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应当如何处理户口问题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3.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离婚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有如下: 1.本人满足娘家本地辖区迁移户籍的法定要求; 2.能提供迁移必备的材料,且材料齐全、合法、真实; 3.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其他法定条件。 需要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而当事人又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离异等),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迁入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啥手续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下列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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