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订立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订立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遗嘱订立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权;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遗嘱由遗嘱人自行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遗嘱订立有效期多久 遗嘱订立有效期是永久的。遗嘱如不经遗嘱人变更、撤销的,则是永久有效的。遗嘱是自然人生前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拟定的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协议。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遗嘱的原件,遗嘱中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的权属证明等材料。如果公证人员对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存疑,还需要提供立遗嘱人提供证明行为能力的材料。如果是办理遗嘱监护,除了需要提交上述材料,还需要提供被监护人的身份材料、指定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能力的证明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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