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是否需公证认证 |
释义 | 一、房产遗嘱是否需公证认证 房产遗嘱并不需要公证。 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房产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房产遗嘱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产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房产遗嘱公证去哪办理 房产遗嘱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网提醒,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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