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诈骗罪的认定条件在刑法中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经济诈骗罪的认定条件在刑法中有何规定 经济诈骗罪的认定条件在刑法中有的规定如下: 1.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方法上使用了欺诈、隐瞒方法来非法获取财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经济诈骗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吗 符合条件可以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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