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是进行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前提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是进行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前提 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 1.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离婚协议; 2.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离婚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涉外离婚诉讼要注意以下几点: 1.管辖法院的确定,被告在国内无住所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自行承担费用; 3.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三、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是基于法律规定登记的,便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及民法典的一般性原则,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法律网提醒您,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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