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程中如何收集财产证据 |
释义 | 一、离婚过程中如何收集财产证据 离婚过程中如下收集财产证据: 1.房产为共同财产的,应当准备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2.银行存折为共同财产的,可以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证明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可以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4.证明股权的,可以去公司所在的工商局进行查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的途径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的途径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 三、离婚证据几年有效 离婚证据几年都有效。 给法院或婚姻登记的地方提交的相关证据落档后,没有时间限制,证据是一直有效的,伪造的假的证据除外。 离婚证据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就可以。 离婚证据只要是真实有效的,就可以一直有作证的作用。切记,证据不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证据是没有任何用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