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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释义
    一、如何处理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机交通肇事逃逸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
    1.对于交强险部分,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
    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三、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书怎么制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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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