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如何达到认定的标准 |
释义 |
一、事实婚姻如何达到认定的标准 事实婚姻如下达到认定的标准: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开始同居; 4.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5.事实婚姻的其他认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有区别吗 1.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2.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 3.合法婚姻夫妻双方分别为对方的第一继承人,事实婚姻不享有此种继承权。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事实婚姻房屋怎样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事实婚姻房屋的分割方式是: 1.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2.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3.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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