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解读 |
释义 |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解读 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一致合法的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在我国关于股权代持协议可以做公证吗 在我国关于股权代持协议可以做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1.代持股协议意思表示虚假; 2.代持股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协议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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