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人身伤害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赔偿人身伤害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身损害只有在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被侵权人没有或者达不到严重精神损害的,此时侵权人只需赔偿人身损害,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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