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工伤赔偿后能否向第三方追偿 |
释义 | 一、公单位工伤赔偿后能否向第三方追偿 公司工伤赔偿可以向第三方进行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犯或者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什么步骤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的流程有: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 3.工伤鉴定程序;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赔偿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工伤赔偿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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