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签署之后不发贷怎么办 |
释义 | 一、贷款合同签署之后不发贷怎么办 贷款合同签署之后不发贷的处理: 1.签了合同对方不放款,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处理; 3.没有获得贷款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贷款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 5.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三、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借贷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借贷合同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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