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书的写法是写明:申请法院;申请原因;申请人;申请日期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二、民事诉讼中关于举证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所支持的案件事实进行举证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延期举证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申请 延期举证申请的时间是由法院决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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