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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因病住院有没有工资?
释义
    一、员工因病住院有没有工资?
    1.员工生病住院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治疗工伤而住院,另一种情况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住院治疗。以上两种情形下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同。职工治疗工伤住院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件,根据伤害部位不同而享受的月数不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2)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二、员工工伤公司有哪些赔偿
    1.员工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还需要经过相应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而这恰好就关系着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如果认定构成工伤,同时公司又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那么相应的赔偿就应该由公司承担。
    2.公司需承担以下工伤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职工生病单位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生病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届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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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