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立职务侵占罪的定罪证据 |
释义 | 一、如何确立职务侵占罪的定罪证据 如下确立职务侵占罪的定罪证据: 1.知情人员对案发经过的证人证言; 2.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3.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4.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二、职务侵占罪最多判几年 职务侵占罪最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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