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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性应该怎样应对家庭暴力伤害
释义
    一、女性应该怎样应对家庭暴力伤害
    面对家庭暴力时的方法有:
    1.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对施暴人进行处罚;
    2.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家暴的类型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三、遭受家暴能离婚吗
    遭受家暴能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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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