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章处理时必须带上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交通违章处理时必须带上哪些证件 处理违章需要的证件如下: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交通违章处理不当找哪投诉 交通违章处理不当找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三、交通违章扣分交罚款去哪里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违章扣分交罚款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办理。当事人需要携带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记分人身份证原件、记分人驾驶证原件等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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