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财产清算是怎么进行的 |
释义 | 一、合伙财产清算是怎么进行的 进行合伙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也可以指定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办理注销登记; 5.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人退伙后如何分割财产 合伙人退伙时,应当结算合伙企业财产,退还份额。也可能以实物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有合伙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共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三、合伙企业出资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公司设立时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2.公司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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