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传的具体适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拘传的具体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拘传的条件: 1.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2.地点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 3.以及拘传的机关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在于强制力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以及适用时是否一定需要法律文书不同。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拘传的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1.拘传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