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购房合同一般在三十日内拿到。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集中备案后予以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购房合同违约后如何索赔 购房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三、购房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是: 1.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解除; 2.购房合同因不可抗力在事实上无法履行; 3.出卖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合同因此不能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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