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
| 释义 | 一、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注册商标撤销包括以下情况: 1.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3.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且拒不改正的情况; 4.其他情况。 二、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商标被商标局撤销后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商标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三、注册商标撤销可以申请几次 一年可以申请一次,商标被撤销一年内不允许申请。 《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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