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去赔偿 |
释义 | 一、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去赔偿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理赔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理赔条件是: 1.属于投保车辆地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地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地合理费用。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如何规定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易事故致人伤残的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致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等其他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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