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要怎么确定划分 |
释义 | 一、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要怎么确定划分 《民法典》中确定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是: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一般规则如下:原告负责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被告负责举证证明存在减则。在过错推定情况下,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无过错归责情况下,被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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