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
释义 |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无证驾驶死亡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依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无证驾驶会留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您,无证驾驶不一定有案底,视情况而定: 1.若无证驾驶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有案底; 2.若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会有刑事处罚犯罪记录,也就是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无证驾驶需要车主本人提车吗 无证驾驶需要本人提车。而且要先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后,携带缴费后票据和机动车的所有合法证明材料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申请领取机动车辆,有效期为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罚单后3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没有申请领取的,将被依法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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