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是《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 三、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法律网提醒您,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讯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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