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报警盗窃案件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报警盗窃案件 按照如下程序处理报警盗窃案件: 1.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 2.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 4.立案后就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 三、盗窃罪的追诉时效 盗窃案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因为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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