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一、工伤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工伤后这么维护自己利益: 1.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 二、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三、工伤赔偿申请后赔偿金到账需要多久 工伤赔偿款两个月内多久到账。法律网提醒您,通常工伤赔偿会在工伤待遇递交审核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以及相应等级的津贴。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2]《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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