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立后公司如何分担原公司的债务 |
释义 | 一、分立后公司如何分担原公司的债务 分立后公司分担原公司的债务的方式如下: 1.分立前的债务共同承担,分立后的债务各自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且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形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 三、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 2.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合同; 4.公司合同、章程; 5.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8.公司的债权人名单; 9.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 10.分立后的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 11.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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