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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工资应如何结算
释义
    一、离职后工资应如何结算
    劳动者离职的,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日与合同约定的结算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离职工资需要申报个税吗
    离职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全民税种,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个人的各种形式的所得。其中,离职补偿金等税前收入也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所得税应该按年度汇算清缴,离职员工如未达到年度应纳税额,可以在离职时领取税前收入,但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缴个人所得税。
    
    三、离职工资拖欠多少天违法
    离职员工工资拖欠一个月就是违法的。法律网提醒您,工资需要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八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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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