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就工伤认定不服应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劳动者就工伤认定不服应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应当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的待遇包括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三、工伤认定办理的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1.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如下: (1)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如下: 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只需要受到工商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鉴定部门接受申请后会根据拿到的材料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不需要劳动者的参与。鉴定结束后鉴定部门会出具鉴定结果,如果劳动者有异议可以再行提出鉴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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