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拘禁罪要求拘禁多长时间 非法拘禁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只是单纯的拘禁,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就可以立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没有时间限制: 1.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涉嫌非法拘禁罪多久开庭 法律网提醒,涉嫌非法拘禁罪多久开庭没有明确规定。正常要六个月左右,要看具体案件情况。法律上没有规定非法拘禁的开庭时间,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非法拘禁简易案件通常三个月左右开庭审理,复杂案件不超过六个月,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